联 系 人:文经理
手 机:15703040215
电 话:023-60776666
传 真:023-60776666转804
邮 箱:383462018@qq.com
联系地址: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电子产业园凤德路10号
据悉,从2015年4月1日起,塑料购物袋环保收费计划将在香港全面推行,计划覆盖的零售店由现在的三千多家增至约10万家。届时,香港所有商品销售点都不会再免费派发塑料袋,每个需要收费不少于0.5港币。来香港购物的内地游客即使在购物中心购买化妆品、服装、箱包等都应提前做好准备。考虑到日常需要和食物卫生等因素,购买没有包装的食物,如鱼或水果、速冻食物或非密封包装食品,比如寿司等仍免征收费用。
收费计划旨在鼓励市民自备购物袋和减少使用塑料袋,塑料袋收费并非税收,收入由商户保留。香港环境保护署会和环保团体合作,向零售商宣传新安排,并会定期巡查,商户如违例可能会被罚款二千元港币,甚至被检控。条例生效后首月,环保署会对违例商户作口头警告,再犯才会执法;第二个月开始将不再警告。
塑料袋征费计划是香港在《产品环保责任条例》下推行的首个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,分阶段在零售层面开征每个塑料购物袋0.5港元的征费。该计划于2009年7月7日开始实行,目前主要涵盖3000多家大型或连锁超级市场、便利店等。
4月1日起香港全面征收塑料购物袋环保费
香港特区第二阶段塑料袋征费昨日起实施,市民于香港超过10万家零售店购物取用塑料袋,需付不少于0.5港币的塑料袋费,但如果涉及食物卫生及随带服务提供的塑料袋则可获豁免。
香港特区环保署在本月会对未有遵守法例的商户,先作口头警告,如有再犯才作指控。香港特区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表示,环保署已增加人手执法之外,还外聘数十人巡查。
黄锦星也提到,在塑料袋一阶段征费中,塑胶袋的用量已减少约90%。由于第二阶段征费覆盖街市,豁免范围多,特区政府会持开放态度观察成效,同时加强教育,希望香港市民尽量减少使用塑料袋。
本站声明: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